10月1日起,广东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广东实行全年防火,每年九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条件等综合情况,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并可以发布命令,禁止除批准外的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所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10月1日起,广东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广东实行全年防火,每年九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条件等综合情况,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并可以发布命令,禁止除批准外的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所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10月1日起,广东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广东实行全年防火,每年九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条件等综合情况,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并可以发布命令,禁止除批准外的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所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