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游天下 ® 伴游网法律声明
伴游天下 ® 伴游网(以下简称 “运营主体”)依法运营,为规范平台服务行为,明确平台与用户、第三方的法律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发布本法律声明,凡使用平台服务的用户(含会员及非会员)、访问平台的第三方,均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声明全部内容。
一、平台资质与服务性质
1.1 资质说明:运营主体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开展平台服务所需资质,资质信息可在平台 “关于我们 – 资质公示” 页面查询,用户可自行核实;平台服务范围严格限定于 “旅行陪玩信息匹配、社交咨询、行程规划”,不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服务内容。
1.2 服务定位:平台仅作为 “用户与伴游人员” 之间的信息中介服务提供者,为双方提供信息展示、需求匹配、订单促成的技术支持,不直接提供伴游服务,亦不与伴游人员存在劳动 / 雇佣关系。用户与伴游人员之间的服务关系,由双方通过签订《伴游服务协议》自行约定,平台不对该协议的履行承担直接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平台存在故意过错的除外)。
二、服务边界与信息审核
2.1 信息审核义务:平台已建立 “信息发布前审核 + 动态巡查” 机制,对用户(含伴游人员)发布的身份信息、服务信息、行程需求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如验证身份真实性、排查违法违规内容),但因信息不对称、技术局限等客观因素,平台无法完全保证所有信息的绝对真实、准确、完整,用户需自行核实信息真实性,并对自身决策承担责任。
2.2 第三方内容声明:平台可能包含第三方网站、应用程序的链接(如合作旅行社官网、旅游攻略平台),此类第三方内容由其自身运营主体负责,平台不对第三方内容的合法性、安全性、准确性承担责任,用户访问第三方链接时需遵守第三方的规则及法律声明。
2.3 服务调整权: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政策要求、业务发展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如新增 / 暂停某类伴游资源匹配服务)、更新服务规则,调整前将通过平台首页公告、APP 弹窗等方式提前 7 个自然日通知用户;若用户不同意调整,可终止使用平台服务,平台将按《会员条款》约定处理 VIP / 高端会员未使用费用。
三、责任限制与免责情形
3.1 非直接责任范围:
- 平台不对 “用户与伴游人员之间的服务质量、履约纠纷” 承担直接赔偿责任,若因伴游人员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如迟到、服务不符)、用户未履行付款义务等引发纠纷,双方应自行协商解决,平台可提供必要的调解协助(如提供订单记录、沟通记录),但不替代双方的合同责任;
- 因用户自身原因(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擅自变更行程未通知伴游人员、未遵守平台安全提示)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 因伴游人员个人行为(如故意侵权、违法犯罪)导致的用户损失,由伴游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平台在知晓后将配合用户向伴游人员追责(如提供伴游人员认证信息),但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存在审核失职的除外)。
3.2 不可抗力与技术风险免责:
-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如政策调整、行政管制)导致平台服务中断、延迟的,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在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通知用户,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 因技术故障(如服务器宕机、网络攻击、系统升级)导致服务暂时无法使用的,平台将在技术恢复能力范围内尽快修复,不承担因服务中断导致的间接损失(如用户错过行程、预期收益减少),但 VIP / 高端会员可依据《会员条款》申请对应会员时长补偿。
3.3 信息安全责任边界:
- 平台已按《隐私政策》约定采取技术与管理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但不排除因黑客攻击、第三方窃取等非平台可控因素导致信息泄露,若此类情况发生,平台将按《隐私政策》约定履行通知、应急处理义务,但不承担超出合理范围的赔偿责任(用户能证明平台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四、知识产权保护
4.1 平台知识产权:平台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LOGO、名称 “伴游天下 ®”、网页设计、文字内容、图片、视频、算法程序)的知识产权均归运营主体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保护,未经运营主体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修改、使用(含商业使用),否则平台将追究其侵权责任。
4.2 用户知识产权:用户在平台发布的内容(如旅行攻略、结伴游需求、个人头像),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但用户需保证其发布内容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且符合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若因用户发布内容侵权导致平台被第三方追责,用户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平台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等),并配合平台消除影响。
五、用户行为规范与法律责任
5.1 用户义务:用户使用平台服务时,需遵守以下要求:
- 不得利用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组织 / 介绍色情交易、诈骗、传播淫秽信息、危害国家安全);
- 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如伪造身份认证材料、虚报行程需求、隐瞒不良记录);
- 不得侵犯平台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盗用平台账号、泄露其他用户个人信息、诋毁平台或伴游人员声誉);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要求伴游人员提供违背道德的服务、在平台发布低俗内容)。
5.2 违规后果:用户违反本声明 5.1 条约定的,平台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 首次违规:警告、暂停部分服务(如限制发布信息、冻结订单功能)3-7 天;
- 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如涉及诈骗、色情交易):永久封禁账号、删除违规内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 因用户违规导致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的,平台有权向用户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费用)。
六、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6.1 适用法律:本声明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6.2 争议解决:平台与用户之间因本声明、平台服务产生的争议,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 条款独立性:本声明任何条款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约定
7.1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运营主体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业务调整对本声明进行更新,更新后将通过平台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页面公示,公示满 7 个自然日即生效,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声明。
7.2 本声明是平台与用户、第三方之间关于法律权利义务的核心约定,与《伴游天下 ® 平台用户协议》《伴游天下 ® 会员条款》《伴游天下 ® 隐私政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内容冲突,以本声明为准(仅针对法律责任、服务边界相关事项)。
7.3 若用户对本声明有疑问,可通过平台官方客服电话或运营主体联系地址咨询,运营主体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发布日期 2015 年 09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