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玩、伴游……是否存在灰色地带?| 伴游天下记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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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游天下记者卧底调查成都三家体验馆,发现其以招聘“助教”“陪玩”为名,实则提供色情服务。工作内容包括陪客人聊天、玩耍、接唱跳表演等,薪资以提成和充值奖励为主,月入可达两三万元。商家要求员工接受穿性感服装、外出陪玩,甚至允许肢体接触。律师指出,此类“有偿陪侍”行为违法,商家打出“国际劳动法”等旗号无效

“在微信上,商家又问我要了一次照片。”本以为添加完微信后就可以商量面试,商家再次发出要看照片和身高等要求,无奈的小晓只能照做。“面试的人告诉我,这是为了筛选出优质的女生,所以有两道‘门槛’。”但是当面试人询问接不接受穿性感衣服以及喝酒后,小晓选择了离开。

求职体验:

按小时收费,可月入两三万

伴游天下记者近日以应聘工作为由联系了三家位于成都的体验馆。

体验调查点——天府广场旁

店铺充值可提成2%,客户高兴工资就高

“你把表填了,然后看这个册子,不允许拍照哈。”

天府广场旁一栋商业楼内,一家体验馆的工作人员将一张信息表和用A4纸打印并印有自家店铺logo的册子拿给伴游天下记者,要求填写并熟读。

需要填写的信息表内,除了一些基本的身高、体重、喜欢的游戏等信息以外,还需填写身份证号码。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是为了入职之后方便统计人员信息。

根据手册上介绍的相关情况,伴游天下记者了解到,在该店内工作底薪是2800元/月,其余以提成计算,比如有客人指明要求接待,每小时40元,外出陪玩每小时50元;接唱跳表演每小时80元;除此之外,该店还会根据小星星来奖励员工。

“一颗星星10元,员工提成50%。”上述工作人员告诉伴游天下记者,客人日常充值消费也是会算提成的,充值1000-9999元,可提成2%。“你得自己去跟客人们聊天、玩耍,让他们高兴,这样你的工资就高。”

同时,工作人员还向伴游天下记者确认是否有在别的同行店内工作过,在得到回答后解释道,自家店铺不需要“擦边”的员工,也不需要“软色情”的员工。“我们这里不接受陪客人喝酒,遇到这种我们会让客人去别家咨询。”至于成都哪些店铺有这种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清楚。

体验调查点——总府路旁

使用“国际劳动法”,可身体接触

“平时穿着性感偏多还是清纯偏多?”总府路附近一栋写字楼内,一名20岁出头的女生向伴游天下记者询问。交流过程中,伴游天下记者得知该女生昵称为伊伊,是“美少女体验馆”的值班人员,今天也负责面试工作。据她介绍,该店每天日常的工作内容:每日上班化好妆,换上店内提供的统一女仆制服,站在店门口迎接客户到来。“外出陪玩”每单3小时起点,价格每小时198元至300元。

在了解伴游天下记者基本信息后,和前一家店铺一样,伊伊拿出一本A4纸打印的《规章制度》手册。值得注意的是,这本含有店铺创立背景、薪资分布等信息的“手册”中,多次出现“使用国际劳动法”“确保人生安全”等词汇。伊伊表示这些内容都是老板写的,自己从来没有认真看完过。

陪玩、伴游……是否存在灰色地带?| 伴游天下记者调查

“你能不能接受有肢体接触?穿丝袜跳舞也是经常出现的事情,如果有客人要求陪同,店里只负责把客人交给你,后面的事情我们不负责的。”伊伊告诉伴游天下记者,自己一个月会陪客人外出七八次,只要肯好好干,每个月拿到两三万元都很正常。

“你们审核年龄吗?”面对伴游天下记者的询问,伊伊表示会以面试时填写的年龄为主,因为这里大多是兼职的大学生,所以对年龄要求不太严格。“但是肯定都要成年人才行。”

体验调查点——春熙路附近

从纯绿色服务到偶尔肢体接触

“你能接受跟客人外出3小时以上游玩吗?时间没有上限。”春熙路附近一家桌游体验馆店长在面试过程中问到。该店主要以桌游、网络游戏、休闲娱乐为主,此时店内放着舒缓的音乐,门口坐着几名穿女仆装的员工在陪客人打麻将。

该店提供的信息填写单与前两家不同的是,除了询问平时穿衣风格、性格类型,填写微信名称之外,还包括是否会喝酒,其选项是“不会喝、偶尔喝、酒蒙子”;是否接受外出游玩,其选项是“接受、看情况、不接受”;是否接受加班到22点以后等信息。

该店店长让伴游天下记者填写完成后,便开始交流情况,此时原本舒缓的音乐变成了活泼且大声的歌曲,“我们是不允许客人对小姐姐有肢体接触的,毕竟店铺有口碑,不想砸了自家招牌。”该店店长表示,他们店属于纯绿色服务店铺。当看见伴游天下记者在出门游玩一栏勾选“看情况”时,店长表示出去游玩挣钱多,很多小姐姐想去都没机会,“出去一般是三个小时以上,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们是不允许客人带着小姐姐去公共场合以外的地方的。”对于伴游天下记者提出“如何有效防止客人跟员工肢体接触”,随着交流深入进行,该店店长从一开始坚定地表示小姐姐是可以拒绝客人无理请求,到后来告知伴游天下记者,客人可能会抱一下,或者搂一下腰。“一个月也就几次这种情况,我们是有培训的,所以你不要担心。”

对于外出游玩,该店要求三小时以上起点,无上限,超过晚上十点半算加班,每小时会补贴15元加班费。

说法:

“有偿陪侍”属违法行为

那么,到底该如何界定这种助教、陪玩行为?

伴游天下记者联系重庆百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建军律师了解到,通过对“情感”“娱乐”等进行“陪聊”“陪护”和“陪伴”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有偿陪侍”。因此对于“有偿陪侍”行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前述行为提供条件。因此,桌游陪玩、陪聊服务其实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陪侍”,是违法的。

对于商家规章制度中出现“使用国际劳动法”等词汇,黄建军表示,“国际劳动法”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在企业规章制度中约定遵循“国际劳动法”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此类服务明显是在打色情的‘擦边球’,全社会都应当对其高度警惕并高度关注。”黄建军表示,如果确实存在卖淫嫖娼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将承担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等罪名,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建军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也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接待未成年人,违反的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因此,如果商家招佣、引诱、教唆未成年人为他人提供色情服务或接受其提供的色情服务,也属于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进行顶格处罚。

黄建军建议,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拿出更积极的监管态度和监管措施,如果查实确有违法犯罪就应当依法取缔,以此警示后来者,并为更多守法商家营造安全且干净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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