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桩利用隐私进行勒索的案子判了,但这次的主角不是狗仔,而是一家租车公司的老板。他把载有女爱豆私密画面的行车记录仪内容,变成了自己的 ” 提款机 “。
据韩国媒体 10 月 19 日报道,18 日,仁川地方法院对涉嫌恐吓勒索的租车公司老板 A 某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 8 个月,缓刑 2 年,并需完成 120 小时的社会服务。此判决目前已生效。


整件事的起因,源于今年 2 月的一笔普通租车业务。A 某将自己公司的一辆厢式货车租给了女性爱豆成员 B 某。在车辆归还后,A 某在例行检查车内黑匣子(行车记录仪)时,意外发现了 ” 宝藏 ” ——记录仪清晰地拍下了 B 某与另一男性爱豆在车后座亲密接触的私人画面。
手握这把 ” 利器 “,A 某没有选择删除或无视,而是动起了歪心思。他直接向 B 某发送短信,内容直指核心:” 昨天在车后座干什么了?是不是太过分了?” 这看似询问实则威胁的开场,让受害者瞬间绷紧了神经。
这还只是开始。紧接着,A 某精准地点名了男方所属的爱豆团体,进一步施压:”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如果不承认的话,我这边也没办法了。” 随后,他图穷匕见,以 ” 买车花了 4700 万韩元,先给一半 ” 为由,直接索要钱财。

更令人发指的是,A 某的勒索并非一次性了结。在分两次成功索得钱财后,他食髓知味,几天后再次发起威胁。这一次,他更是编造了 ” 那个是实时录音的,就一直录到底 ” 的谎言,摆出一副 ” 不给钱就全网曝光 ” 的架势。
在接连不断的恐吓下,惊恐万分的 B 某最终分三次,向 A 某汇去了总计 979.3 万韩元的巨款。A 某的行为也因此构成了恐吓罪。根据相关法律,该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面临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00 万韩元以下的罚金。
在此次的一审判决中,法院指出了 A 某 ” 在缓刑期间犯下罪行 ” 的加重情节,其行为具有较高的可谴责性。然而,判决也提到了从轻考量的因素:被勒索的大部分金额已返还给受害者,且 A 某承认了所有罪行并表现出反省态度。最终,法院综合 ” 恐吓的程度、勒索金额等因素 “,作出了上述缓刑判决。

此案一经披露,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许多网友在震惊于爱豆私生活被窥探的同时,更愤怒于这种利用服务便利进行犯罪的行为。有网友一针见血地评论道:” 这比狗仔还没底线,狗仔求财还讲究个‘拍’,这是直接利用信任‘偷’。” 也有人对判决提出质疑:” 利用隐私进行勒索才判缓刑?犯罪的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这起事件无疑也给公众,尤其是注重隐私的公众人物敲响了警钟——在租车、维修等需要交托私人空间的服务中,隐藏的摄像头与未清理的行车记录仪,都可能成为泄露秘密的窗口。而当隐私成为商品,法律与道德的边界,需要更坚实的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