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车辆租赁需求日益增加,但非法从事车辆租赁的行为也随之滋生,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暗藏诸多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公安交管部门特此开展普法宣传,提醒大家远离非法车辆租赁,守住出行安全底线。
承租人承租车辆“六必看”
一要查看承租车辆所属企业是否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资质;

二要查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与租赁企业名称一致;

三要查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使用性质是否为“租赁”且机动车是否取得《租赁汽车证》;

四要查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检验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要查看车辆是否具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六要查看租赁合同权利义务内容,以及是否有霸王条款。

案例警示
01
胆大!年仅14岁租车无证驾驶
2022年1月3日13时23分,年仅14岁的未成年人陈某斌拨通翁某某的电话,提出要翁某某帮忙向租赁公司租一辆车,愿意付给其650元的租车费(租赁公司租车价为500元),翁某某想到可以赚到150元的转租费,便没有考虑陈某斌还是未成年立即答应,并向荔城区某租赁公司租来闽CGO小车。1月4日凌晨拿到车后,翁某某立即联系陈某斌,将车交给他。

1月4日中午,陈某斌驾驶租来的闽CGO小车搭载黄某、陈某金,沿兴湖西路从荔城区北高镇渡岭村往北高村方向行驶,途经北高加油站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头发生偏向,撞击路边电线杆,导致电线杆断裂砸到附近二手车行的六辆小车,造成七辆小车、电信电杆、监控探头及线路损坏的交通事故。
02
5名未成年人租车无证驾驶被查处
2022年7月30日,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后,迅速核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车辆的线索,于当日17时35分在文圃大道与仁和路红绿灯路口,查扣两部涉案车辆,查获包括驾驶人王某某(17岁)、连某某(16岁)在内的五名未成年人。
经查,二人未取得驾驶证,为暑假兜风“炫酷”,通过“中间人”在芗城区、龙文区某租车行租赁车辆。交警依法对二人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涉案车辆的处罚,并联系家长开展批评教育。此外,公安交警部门正根据二人供述,对涉事汽车租赁企业的违规线索开展进一步调查。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租车公司作为从事车辆租赁的经营者,要严格审查承租人驾驶资格和身份证件,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租赁服务。严禁向未成年人等不符合租赁条件的人员租赁车辆。
车辆承租人应在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持驾驶证和身份证租赁车辆,并依法不得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