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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车辆性质改变为由拒赔?法院判了!
隆回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租车交通事故案,消费者唐某某租车途中撞伤行人宁某。保险公司以车辆性质改变为由拒赔,但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知晓车辆可能用于租赁,且租车行为未显著增加风险。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5万余元,唐某某赔偿4000余元。此案凸显共享经济下各方责任,需明确保险条款、履行告知义务,并强调安全驾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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